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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雪馆施工总承包项目邀请公告

    日期:2026-06-22 来源: 浏览次数:

    摄影

    1. 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雪馆施工总承包项目 基本建设办公室申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501-230202-04-01-7891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学校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

    施工图纸全部施工内容。

    2.1.1不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桩芯土土方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消防工程、外网工程、PIR内保温系统及PIR保温板上门窗、防火门、建筑内外门(除人防门)、上行设备(魔毯、索道、电梯)、冷区场馆照明系统、亮化工程、广告工程、压雪车、换热站设备、制冷设备、空调新风系统工程、庭院绿化工程、变电所设备工程、洁具;

    2.1.2冷区楼面做法中:施工至混凝土配筋地面和找平层;

    2.1.3冷区地面做法中:施工至钢筋混凝土楼板和找平层;

    2.1.4建筑工程主要材料要求,《建筑主材选用要求一览表》。

    2.1.5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合同及附件2图纸

    2.2工程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水师路东侧

    2.3工程范围:

    招标全部内容,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7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150平方米(包括人防2752.71平方米),合计6085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715;计划竣工日期:2027928日。440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配合精装修工期要求:2027710日,精装修施工进场,总承包单位需提供施工作业面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优质工程。

    2.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3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4.1相关规定;

    3.6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出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现金方式

    2026071011:00前(北京时间),将¥1000000.00(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汇入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账户,逾期递交无效。

    户名: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开户银行名称:龙江银行齐齐哈尔龙华支行

    账号:22110120455000001

    4.2投标保函

    2026071011:00前(北京时间),将¥1000000.00(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纸质投标保函原件递交至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逾期递交无效。

    4.3投标保函要求

    4.3.1投标保函性质:本项目只接受国有大行、全国股份制银行出具的独立见索即付投标保函,不接受担保公司、保险保函、从属性保函、一般保证保函等其他投标保函。

    4.3.2投标保函格式: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无条件赔付格式,不予接受一般保证格式。统一采用住建部2021版《独立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4.3.3投标保函主条款包含:投标人出现放弃投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不缴纳履约保函等违约情形,受益人(招标人)提交书面索赔通知,银行3-7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保证金,不得提出抗辩。

    4.3.4投标保函有效期:要求覆盖投标有效期届满后30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0622日至202607018:0016:30(北京时间)期间的工作日,联系索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5.2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5.3售价:¥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套(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电子文档及附件等全部招标文件材料),以电汇形式汇入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账户后,提交转账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5.4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发送至3014351147@qq.com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1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将加盖公章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招标办(图书馆409室),逾期递交无效。

    注:本次项目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为第一册,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为第二册,经济标(投标报价)为第三册。(装订及密封情况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7. 投标文件的开启

    7.1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开启时间:2026071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7.2开标时间:202607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7.3现场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图书馆603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负责招标机构或招标人提出异议。

    8.1接收异议函方式:书面纸质异议函;

    8.2异议函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的格式;

    8.3投标人对招标人、负责招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负责招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的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8.4监督部门: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监察室。

    9.其它

    9.1本次招标公告在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官网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9.2受理异议联系人:杨老师  0452-605241915304529944)。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信息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喜庆路1

    名:崔老师

     话:13234527223

    10.2 负责招标机构信息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喜庆路1

    联系人:杨老师

       话:0452-605241915304529944

       箱:3014351147@qq.com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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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齐齐哈尔市南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喜庆路1号

    电话:0452-6186020/6186022  邮编:1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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