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齐齐哈尔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来我校对申请退税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实地检查,姜岩总会计师对税务局工作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财务处副处长孙爱萍及会计胡思霞全程陪同检查。

我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退税,本次是我校第四次退税前实地核查。

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安娜、吴杰两位同志对我校2022年1月至9月购置的236件(套)实验仪器设备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涉及三个教学区38个实验场所,历时两个半小时,核查无误,圆满完成了本次核查工作。
【责任编辑 王凡】